鹿肉好卖,十个铜板一斤。
鹿角鹿皮和部分内脏,因为可以入药,卖给了生药铺子。
最后,剩下一个鹿头,还有一些零零散散、边边角角的鹿肉和骨头。
叶坤算了算,一共得了两百三十个铜板。
剩下的,干脆不卖了,和村长找地方吃饭去。
村长倒是很熟,找了一家酒馆,让酒家把鹿头拿去炖了,和叶坤小喝几杯。
饭后,叶坤又买了一些白米和糙米,买了一丈细麻布,和村长一起回家。
身上的粗麻衣,穿起来很受罪,浑身刺痛瘙痒。
除此之外,叶坤还给姜有容买了三尺红头绳,一块薄如轻纱的红头巾。
都是丝绸打造的奢侈品哦!
路上,村长秦丑不住地感叹:“叶坤,你发财了,可是不能浪费啊。你看这细麻布,你能穿得起吗?”
“等我有钱了,还打算穿丝绸呢。”
叶坤翻白眼。
我又没花你家银子,关你屁事?
“穿丝绸?你以为你是大财主?”村长也翻白眼:“你要是穿得起丝绸,我把我女儿巧奴,送给你做小妾!”
巧奴?
叶坤的嘴角浮起微笑。
巧奴是个好姑娘,白白净净的,十五六岁,正是活泼可爱的年纪。
进了村子,叶坤和村长分道扬镳,各奔各家。
路过泼皮姚黑夫的家门前,叶坤却听见了打骂声。
禽兽不如的姚黑夫,正在打骂十五岁的妹妹姚彩蝶。
“你个死丫头,整天就知道吃,吃吃吃,家里都被你吃穷了!一锅野菜粥,老子怎么只看见野菜?没看见一粒米,是不是都被你偷吃了?”
姚彩蝶不敢大声哭泣,低声叫道:
“哥,家里早就没米了,这野菜,还是我自己挖的……”
叶坤站住脚步,欲言又止,摇摇头走了。
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还是少惹麻烦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