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n那是比较文雅,才整这么多细致花活儿。再往早一个朝代,都是狂野吃法。
一道“升平炙”,用三百条羊舌鹿舌烤熟拌一块儿。
端上去,就跟皇帝说这是能言巧思,寓意我跟皇帝心连心,绝不跟老板动脑筋。
皇帝信没信不知道,反正这菜听着是怪好吃的。
至少鲍里斯听完,又给祖先记了一笔。
“看看人家!送皇帝都琢磨吃琢磨喝的!”
“我们这咋不知道努力啊!整那宝石珠子啥的,有没意思啊!”
尼基塔无奈的一摊手。
“民族特色,特色……大夏嘛,这味儿一下就对了。”
唐磊点点头,顺便拍醒听的入神的列夫们。
“愣着干啥?不会等我掏羊舌头吧!”
“不可能,大锅菜谁做这个!老实刷脑阔,一会整只下锅!”
列夫们的痛苦面具刚摘下又戴上,掰着羊头龇牙咧嘴道。
“它,它的眼珠子在瞪着我们!”
“那你抠出来呗。”唐磊随口道。
列夫:?
“抠出来那不就不瞪了嘛!”唐磊乐呵呵的一伸手,先抠了一个出来。
“这个倒是可以单独吃。”
羊眼珠和一般的动物眼不一样,里头不是包着一包水。
而是软软弹弹,有点韧劲儿的一坨。
烤着吃还挺香。
前提是能跨过对它外表的那道心理防线……
唐磊打量了一下这羊眼珠,忽然想起了什么,打了个电话给老巴万。
“歪?叔啊,起床没?”
“我想起来一个好东西!醒酒的,以后再也不怕喝醉了!只要在小叶来之前吃了就行!”
那头的老巴万一听,赶紧道。
“什么啊?”
唐磊:“羊眼珠配番茄汁儿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