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能这就是我们两个该走的结局吧。错过了就是错过了,现在说什么都晚了。”
“走错路也能再回头,我又不是七老八十,没力气追上你。”
林斯理是一个现实主义者,现实主义的基调是悲观的,但周豫是一个天生的浪漫理想主义。
他托起她侧脸,掌心微粝的纹路抚过她细嫩的脸颊,双眸毫无阻隔望着她,说:“除非我死了,否则什么时候都不晚。”
林斯理几乎被他眼中炽烈的真心烫到,但就像等一辆车,你久等不来,于是选择孤身步行,这时候车到了站台,但你已经走远了。
“周豫,我真的已经不爱你了,我们都放过彼此吧。”
她说这句话时能够直视着他的眼睛,不闪躲,不回避。
周豫在一种柔软却尖锐的刺痛中意识到,她没有说谎。
她是真的,不爱他了。
可能怎么办呢?
在林斯理这件事上,他真的做不到潇洒。
“不爱就不爱,我们刚结婚的时候你一样不爱我。”
周豫吻了吻她眼睛,吻得小心又温柔:“林斯理,你曾经爱过我,这就够了,走到今时今日是我活该,就当这三年迷了路,回到起点,我从头再走一遍。”
林斯理摇了摇头,从他怀里挣脱出来:“我不想再跟你走一遍了。”
她转身走了,步伐迈得有些快,像迫不及待想要逃离什么。
剩下周豫高挑的身形站在寂寥的黑夜里,看着她离开时清冷的背影。
她真的一次头都没回过。
……
外人眼里,史小少爷每天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潇洒,要钱有钱,要自由有自由,只要不干刑法里不让干的事,上天入海都没人管。
天天跟一帮游手好闲的富二三四代们混在一起,花天酒地醉生梦死,真爽。
史唐内心:无聊。
真踏马的无聊。
他虽然是个废物二世祖,但嫌弃比他更废的废物二世祖。
自己家的哥哥他不当回事,从小就爱跟着周豫混,结果周豫一去美国就是两三年,他每天跟“异地恋”似的望穿秋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