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气。
之后,我们又聊了许多。
我才得知想要探望也得交钱,每次每位访问者300泰铢。
还真是处处不离钱啊。
之后她还很震惊的说,在她上交罚款保释金后,这里工作人员当着她的面就将钱分了。
看她那惊呆的眼神,似乎到现在都回不过神来。
我却没什么表情。
毕竟,昨晚进来时我已经见证了。
最后,她愤愤的表达对张志军的不满,对其各种咒骂吐槽,还安慰我要想开点,往后定能找到一个比他好百倍千倍的男人。
三天后的下午,属于我的案子开庭了。
经过审判,确认了我的盗窃罪。
鉴于情节较轻,法庭上又罚了2000泰铢被驱逐出境。
又要罚款,我都无语了。
不过,好在能回去了。
闺蜜当即将往返的机票改签。
可就在我要去拿护照的时候,却被告知要在护照上盖“小偷”的字样。
这怎么能行!明明没偷,被冤枉就算了,还要盖上耻辱的烙印。
好说歹说,最后在我们的央求以及出5000泰铢的诚恳态度下,工作人员总算是松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