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晚上感谢老天爷,把她送到他身边,是他必修的功课。
早上下了场毛毛雨,地面湿漉漉的,窗户没关,本子也被打湿了一点,姜晚婉起床,沈行疆已经出去训练了。
她坐在床上呼吸着雨后的芬芳,神台都清明。
她穿鞋准备洗脸,看到桌子上的纸笔,还有擦拭过的书桌,荷花粉的浅红从眼角染上耳朵。
“啊!”
走了一步路,扯到腿下,她疼得倒吸口凉气。
粗略算了下,只要时间够,第二天没有特殊事情,外加如果几天没有做过,他绝对要三个小时起,现在越来越会玩了,深浅快慢,把握得炉火纯青。
姜晚婉哪哪儿都软,哪哪儿都细,一点力气都没有,哪里遭得住他这般拿捏。
她拖着疲乏的身子洗漱完,想着先去军区吃点饭,不行,太饿了。
下过雨的天空水洗一般的蓝,空气中弥漫着园子里面瓜果蔬菜的香气,她打开院子的小铁门,猝不及防看到站在门外的兄妹俩,顶好的心情被驱散了。
程时关太久没见过姜晚婉,猛地看到她,心里的血液迅速流淌,心跳不自觉加快,一种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满足感,他刚要说话,注意到姜晚婉被风吹开的白色衬衫外套底下,锁骨上印着深深浅浅的红痕,心里的嫉妒蔓延全身。
“晚婉,好久不见,思乐来这边转转,她吵着要见你。”
程思乐粘黏糊糊的凑上来,搂住姜晚婉的胳膊,她穿着白色的裙子,到肩膀的头发扎起来,笑的时候看着有几分天真可爱。
“晚婉姐你还记得我吗,我小时候经常跟在你身后玩,你可疼我了,经常给我买冰棍吃,我好想你啊。”
凑近了,程思乐也看到姜晚婉身上的痕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