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那些地下势力,平日里确实没少做坏事,如今被陆榆一窝端,那真的是大快人心。
这件事情,既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,又能得到上面的认可,还能得到人们的支持,简直就是一石三鸟。
所以,仲良平对陆榆这个做法,实在是佩服的紧。
“说的不错!”叶天龙点了点头,笑道:“有句古语说什么,擒贼先擒王,这句话说的确实不错,但也要分是什么场合。”
“按理说,陆榆想用雷霆手段镇压闵城,肯定是要找到闵城最大的势力进行压制,只要将闵城最大的势力压倒,其他人自然只能俯首。”
“换做任何一个人,手握重权背靠上层,肯定会有些飘飘然,先拿最大的势力开刀。”
“不过,若是陆榆真的这么做了,那很可能会陷入一个僵局。”
“万一最大的势力不臣服,陆榆是杀,还是不杀?”
“杀的话,闵城上面绝对不会乐意!不杀的话,就起不到震慑作用,那陆榆之前所有的努力,全部白费。”
“而他这么做的话,既不会影响到闵城的巨大利益链,也能表达出自己的态度,起到震慑作用,实在是极其难得。”
“懂分寸,知进退,细节决定成败啊!”
叶天龙一边说,一边止不住的赞赏。
有些问题,其实真的非常简单。
但简单的事情,一般人未必能够想的到。
特别是,当时陆榆手握数万精兵,还有京城叶家撑腰,那换做是谁,恐怕都会忍不住有些飘飘然。
一般人,猛然间拥有了这么大的权势,恐怕更是忍不住会迷失自我。
可陆榆,没有。
不但没有迷失,还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、
实在是,让叶天龙不得不赞赏。
“这等坚如磐石,不为外界所迷乱的心境,实在是极其不错。”
“成大事者,就要有这样的一份心境。”叶天龙再次喝了一口酒,畅快的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