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案子起因是一名黄姓男子的父亲欠了邻人四百文钱,屡讨不还。
“案发当日,邻人又去讨钱,二人因此发生矛盾,最后动起手来。
“黄姓男子听说此事,急忙赶回家去。
“当他到家的时候发现,邻人正骑在他父亲身上,用手揢住黄父的脖子。
“黄父刚开始还能挣扎呼救,后来被揢得更紧,便气闭喊不出声,面色也变了。
“黄姓男子见状急了,随手抄起立在门后的木棍,一棍打上邻人的后脑,救下了父亲。
“谁知邻人受伤被抬回家后,不到两日便身死家中。
“于是邻人的家属便状告了黄姓男子,殴打致人身死。”
金状师讲完案子,喝了口茶润润喉咙继续道:“虽说这个案子,跟叶将军说的案子并不完全一样,但都是在家人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伤人致死……”
叶老大着急地问:“那这个案子最后是如何判罚的?”
“叶大老爷莫急,我这就要说到了。
“当时这个案子就被报到了顺天府衙门。
“经过仵作验尸、走访邻里和提审相关人员之后,确认黄姓男子与邻人素来没有矛盾,不存在恶意杀害的可能,只是见父亲情况危机才紧急出手,并无故意杀人的动机。
“于是郭大人将案子审清楚之后,便上报皇上,希望可以宽赦。
“最终旨意下来便是准其减等,援赦杖流……”
见叶老大听得一头雾水,金状师又解释道:“最后是杖责后流放他地。”
“而这一最终判罚,其中可操作的地方就很多了。
“杖责可轻可重,算不得什么大事。
“流放的去处,也是有选择余地的。”
金状师最后更是十分直接地说:“最好的结果便是挨一顿打,然后换个稍微偏远艰苦一点的地方过几年日子。
“几年时间满了之后,想要继续留在当地还是回来或去其他地方,就都来去随意了。”
叶老大问:“这两个案子的确有些类似,但似乎也有所不同。
“您说的案子是儿子为了救父亲将邻人打死,但是小黄氏的案子,相当于继子打死继父,会不会判得更重一些?
“还是说一定可以得到最后这样的结果?”
“案子的确有所不同,身为状师,我自然也不敢跟您打包票。
“但是此案一来凶手年幼,在亲妹妹遇到危险的时候,为了救妹妹这样做也无可厚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