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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八十三章 香火袅袅(第4页)

    一位文坛名士醉酒高歌,登山作赋,在坠崖自尽之前,留下最后一句遗言,大隋自高氏开国以来,士人受辱至此,唯有一死,可证清白。

    一位名动半洲的大隋棋坛国手,将最心爱的棋墩劈了当柴火烧掉。

    大隋京城庙堂的辞官之人,陆陆续续,从部堂高官到员外郎中,多达百余人。传言京城的六部衙门,瞬间空了一半。

    不管如何,大骊铁骑开始南下了。

    宝瓶洲乱象已起。

    凉亭那边时不时传来清脆的落子声响。

    阮秀来到崖畔一棵古松下,一路从地上捡起石子,然后往峭壁外轻轻抛下。

    云气如大江之水缓缓流过,天地茫茫。

    她突然丢了手中剩余石子。

    今天还得帮着爹打铁呢,完了完了,迟早这么久,今晚是肯定吃不着咸肉炖笋了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有一家三口,乘坐跨洲渡船,由南到北,总算到了北俱芦洲的目的地,一座名为狮子峰的仙家门派。

    队伍之中,多出一对年轻主仆,一位满身书卷气的贵公子,年少书童帮忙牵着一匹马,马背上挂了花翎王朝独有的官制金银闹装鞍,书童不太乐意,一路上都没个好脸色,可是自家公子非要给人带路,他不好说什么。

    那一家三口土里土气的,关键是半点眼力劲都没有,虽说那对粗鄙至极的汉子妇人,生了个不错的女儿,可是她生得再好看,哪里配得上自家公子花翎王朝,是北俱芦洲屈指可数的大王朝,虽然皇帝姓韩,可谁不知道庙堂上带官帽子的,真要算起来,半数都跟自家公子一个姓氏

    而且公子虽然不是家族独苗,可家族这一代就公子和他兄长二人,长兄为庶子,公子却是嫡子,所以公子便是娶了公主都委屈了,何必要跟一个睁眼瞎的山野女子纠缠不休

    一户来自宝瓶洲那种小地方的人家,真当不起公子你这般殷勤啊。

    书童这一路气得几次掉下眼泪,可是公子至多便是安慰他几句,依旧跟着那三人一起赶往狮子峰。

    狮子峰的主人,虽然是挺有名气的仙家人,可又如何

    见着了公子的爷爷,不一样要夹着尾巴做人

    便是风里来云里去的那些个陆地剑仙,他不过是一个伴读书童,这些年沾公子的光,都见到了一手之数。

    只是这位眼界奇高的少年书童,见过数位货真价实的剑仙不假,可是那座狮子峰的山主,其实他还是小觑了,虽然只是十境的元婴地仙,可北俱芦洲的地仙,本就值钱,没点真本事,除非是做那逍遥世外的山野散仙,否则很难站稳脚跟。

    尤其是狮子峰这一位,是地道的外乡人,可在短短两百年间,几乎是仅凭一己之力,就打得花翎王朝一座宗字头仙家没脾气,足可证明此人的战力卓绝。再者俱芦洲盛产高手,怪人,不讲理的,以及三者兼具的。

    所以在俱芦洲坐镇山头,最容易飞来横祸。

    经常有大修士只是看你山门的不顺眼,就往山门一通乱锤,打不过就跑,打得过就要你拆掉匾额。

    这就是硬生生抢走皑皑洲那个北字的俱芦洲,民风彪悍,朝野皆崇武,修士善战且好战,有许多喜好独行游历的仙家豪阀子弟,下山之后故意假扮散修野修,为的就是能够痛快出手。

    这里,剑修如云。

    一些个享誉江湖的顶尖剑客,剑术通神,甚至能够与山上地仙较劲。

    所以俱芦洲的三座儒家书院,相较别洲,此地圣人历来是战力极高的读书人,至于学问高不高,可以先让一让,不然的话根本镇不住。

    鱼凫书院的这一代圣人,原本名声不显,在书院常年深居简出,在土生土长的俱芦洲修士和君主将相眼中,此人又喜欢掉书袋,故而不是特别讨喜,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,何况是一位从中土学宫临行前、会被恩师赠予制怒二字的圣人,结果某一次火大了,竟然有人公然叫嚣这位圣人传授的道德学问,狗屁不通,此人当时距离鱼凫书院,不过咫尺之遥,然后大摇大摆离去,俱芦洲仙家附和之人颇多。

    书院黯然了许久,终于有一天,圣人离开书院,一月之间,接连打得两位元婴一位玉璞境鼻青脸肿,听说每次到最后,这位儒家圣人都是一边往人家脑袋上敲板栗,一边大声质问现在通了没有,对方三人当然只好说通了,结果圣人次次回复你通个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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